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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上海市一中院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,判处周肖岚有期徒刑12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;妻子刘妮娜获刑11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。
枪支价格:几十元到千元不等
曾在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留学的刘妮娜,回沪后一直待业在家,期间,结识了在本市一家公司工作的周肖岚,不久结为夫妇。周肖岚平时十分爱好研究枪模,2005年,两人从网上购买了一支仿真手枪后,便萌生了自己也开个网站买卖枪支的想法。
2006年5月,这对年轻夫妇在互联网上开设了“乐福枪模”网站,网站上张贴有各种枪支、弹药图片介绍性能和价格,并对外销售。
按照夫妇俩交代,这些枪支、弹药从广州等地进货,并以网站为媒介,采用手机、电子邮件联系及QQ聊天等方式,与买家谈妥价格后,用快递送货,随后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汇款成交。在一年多时间里,两人通过该网站向他人出售各类非军用枪支6把以及随枪附送的铅弹,还销售枪套等配件,价格从几十元到千元不等,获利丰厚。
2006年底,徐先生在“乐福枪模”网站看中一把“北极熊”枪,于是与网站上所留的手机号码联系,周肖岚在电话中向徐先生介绍了该枪支性能,在谈妥价格后,周肖岚提出第一次交易用汇款方式不安全,要当面交易。于是,双方在南方商城附近接头交易,徐先生付款后,拿到了一张超市寄物箱的密码条,从寄物箱内取到了枪支。本文由第一网店提供:http://www.shopping888.com.cn
2007年初,王先生、成先生也分别在“乐福枪模网站”看中枪支,通过网站上留的手机号码取得联系,经对方介绍并谈妥价格后,分别将钱款汇至周肖岚账户,周肖岚用快递送货完成交易。
夫妻辩称:不知网站售枪违法
2007年6月,公安机关在实施全面监控,经过深入调查后,将夫妻两人抓获归案,从他们的住所内当场查获尚未售出的3支具有杀伤力的枪支,以及铅弹60余万发。
庭审中,夫妻两人均辩称不知道网站售枪是违法的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两名被告人利用网络销售物品,理应了解所销售的物品是否属于违禁品,因此两被告人辩称事先未认识到自己行为违法,不能成立。
由于被告人周肖岚、刘妮娜违反法律规定,私自购买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9支、气枪铅弹60余万发,其中已出售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6支、气枪铅弹若干,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、弹药罪,且情节严重。
据此,一中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。据悉,本案涉及购买枪支的人员也已受到相应司法和行政处罚。本文由第一网店提供:http://www.shopping888.com.cn










